法规开展全面自查,对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政策措施
和做法予以废止或者修改,尤其是要清理废除妨碍依法平等
准入和退出的规定做法,持续清理招标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
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遏制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
及时建立新兴行业制度和规则体系。数字经济、互联网
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应用行业还处于立法
的“导入期”,亟需弥补市场竞争的法治短板与空白。应加
快修订《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新兴行业数据安全与
隐私保护制度,保障新兴行业的良性竞争、在法治轨道上规
范化发展。
切实推进对制度和规则体系的科学评估。对建设统一大
市场的相关制度规则应进行科学评估,强化评估的规范化、
制度化;通过区域、领域、行业走访,组织专家论证会、专题
座谈,开展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实效
性;确立评估改进机制,形成评估与制度规则建设之间的良性
循环。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核心在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各级政府必须提高履职效能,通
过构建“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
中的决定性作用,与市场形成发展合力。
实现政府部门从“权力导向”到“责任导向”的转变。
政府部门是统一大市场的监管者,应合理平衡统一大市场的
活力与秩序,明确政府监管职能的责任属性而非权力属性,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防止因管得过死导致统一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