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经济案件之外的所有案件,包括工伤、交通事故、人身损
害赔偿和婚姻纠纷等易发侵权案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相邻权、征地补偿款分配纠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伪劣农
药、种子、化肥坑农事件,环境污染造成种植、养殖业损害
和家庭暴力案件均纳入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四是强化质量
监管,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案件服务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做到
“应援尽援”、“应援快援”、“应援优援”。2018 年,共受理、
指派法律援助案件 192 件, 其中刑事案件 61 件,民事案件
130 件,行政案件 1 件,涉及妇女 37 人、未成年人 52 人、
农民工 51 人、农民 106 人、残疾人 35 人、老年人 18 人,
一般贫困者 141 人。
(三)积极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连心桥”作用,充分
延伸法律援助触角。完善了全区 14 个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所
公共法律服务站,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14 个,达标
率 100%;在 91 个村委会、65 个社区建立建成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点 156 个达标率 100%,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有效延伸了服务触角。充分发挥法律公共服务站的“连心桥”
作用,结合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让群众就近、便捷
的享受法律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帮助
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严把质量关,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实效。严格按
照法律援助各项规章制度审查和受理、指派案件。建立跟踪
管理制度,通过案卷审查、出庭旁听、回访当事人,进行质
量评估,实现对法律援助质量进行全程监控。案件办结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