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
予审
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
年,
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稳进、落实、提升”工作主题,讲政治、讲法治、讲担当,抓办案、抓改革、抓管理、抓作风、抓基层,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坚持稳中求进,立足本职服务大局
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维护法律统一尊严权威。
持续做优刑事
检察,注重弥补民事、行政检察短板,不断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实效。
全年受理审查逮捕
15545
件,同比上升
7.7%
;受理审查起诉
32154
件,同比上升
11.4%
。受理不
服法院生效民事、
行政裁判监督案件
2856
件和
325
件,同比分别上升
56.7%
和
212.5%
;受理法院民事、行政执
行活动监督
3190
件和
1033
件,同比分别上升
2.7%
和
32.1%
。受理公益诉讼线索
8571
件,同比下降
21.5%
;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104
件,同比上升
23.8%
;提起
行政公益
诉讼
99
件,同比上升
280.8%
。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诉讼活动全流程监督。加强
侦
诉衔接,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1302
件;严格证据和法律适用标准,依法
不
批捕
5051
人、不起诉
2593
人
;紧
盯有案不立、越权管辖等问题,督促立案
319
件、撤案
460
件。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
467
件,法院已改变原处理结果
209
件;对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案事件,提出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建议
4571
件,法院已采纳
4172
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官司”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纠正虚假诉讼
52
件。对社会各界关注的“执行难”问题,以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突破口,引领执行监督全方位开展,监督、支持法院依法执行,对执行违法情形提起监督
3355
件,法院已采
纳
3105
件;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起诉
64
人。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对
2608
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违法和不当案件,监督纠正
2263
件;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
1920
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采纳
1770
人。加强监检配合制约,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
732
人,决定逮捕
228
人,起诉
592
人,不起诉
17
人,退回补充调查
542
人次。依法对李建平、孟建伟等
一批重大腐败分子提起公诉,对白
静等
6
件犯罪
嫌疑人逃匿、死亡案件启
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依法行使
14
种职务犯罪侦查权,立案侦查司法
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
正
犯罪
36
人。聚焦环境资源、食品药品、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英烈名誉,发挥公益诉讼诉前督促履职作用,办理诉前程序案件
6176
件。以诉讼、庭审接力推动问题解决,提起诉讼
203
件。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工作,跟进监督虚假落实、
怠
于整改问题,督促整改
320
件。
推进检察服务精准化,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
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犯罪,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对开鲁县“
3
·
25
”持枪连杀
5
人案迅速介入,依法快捕快诉。主动服务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
涉众型经济
犯罪
273
人
;
起诉各类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
626
人。自治区检察院针对金融监管机制不健全、管理不到位问题,向自治区银保监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助力防范金融风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和国有财产
2.55
亿元。聚焦民生所痛,开展食药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危害食药安全犯罪
255
人,以法治保障舌尖安全。
严惩扶贫
领域腐败,起诉侵吞、私分、挪用扶贫资金等犯罪
43
人。与
有关
部门
协同,将司法救助与民政救济、医疗救
护、就学资助、就业促进紧密融合,将因案致贫返贫纳入司法救助范围,救助刑事被害人
406
名,发放救助金
903.7
万元。联合企业“以购代扶”,收购察右中旗建档立卡贫困户
滞销南瓜
157
吨。聚
力污染
防治,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2097
人,督促治理被污染破坏的耕地、湿地、林地、草原
2540
万亩,督促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
33
万吨。呼和浩特市检察院对内蒙古
阜丰公司排放恶臭气体污染环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解决周边异味污染难题,一个案件催生一项国家专利,实现百姓受益、
检企共赢
,该案入选全国检察
机关公益
诉讼全面实施两周年典型案例。开
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四乱”问题
2786
个,清理被污染河道
522
公里。阿拉善盟检察分院督促清理
黄河乌斯太段违建房屋
、鱼塘,推动改建湿地公园,该案入选专项行动全国十大典型案例。推动“
一湖两海”治理,凉城县检察院督促收
回
4
万亩岱海周边土地使用权,督促清理
70
家养殖场种植户,督促关停
74
家砂场,促进岱海周边生态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