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读书班暨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的交流发言(分则部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认定违纪、对违纪党员和党组织作出党的纪律处理的根本法规,是党的纪律处分工作的基本依据,是维护党的纪律的有力武器,是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根据会议安排,围绕学习《条例》第二编“分则”部分,交流以下几点体会:
一、坚持“学”中有厚度,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品上“下真功”
一是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重要意义。学习贯彻《条例》是促进全党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行动,是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现实需要,是总结从严管党治党经验、实现制度与时俱进的实践要求。
二是认真学习研读《条例》条款内容。新修订的《条例》与
2018
年版《条例》相比,新增
16
条,修改
76
条,共
11
章
158
条。我们要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搞明白,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对照检视自己的差距不足在哪里。从而强化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保持高昂的干事创业精气神。要把《条例》作为“常修课”
“必修课”,常态化逐章逐条学习,把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搞清楚,印刻在脑海里,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
三是坚持以政治纪律为纲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对党忠诚,拥护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维护党和国家形象,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持“悟”中见深度,在联系实际思、融会贯通悟上“下苦功”
要在积极担当作为上作表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条例》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重要要求,聚焦推动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激发党员干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增强创造活力。要认真贯彻落实《加快主城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坚持都市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年度任务,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马上就办”的责任心、“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勇于担当作为、攻坚克难,迅速推进落实。要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紧扣经济运行、项目建设、安全生产等大事要事,在重点领域
和关键环节,以“钉钉子精神”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求成效,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以更务实的工作举措全力以赴加快打造城区北部产业高地,为推动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支撑。
要在遇事敢于斗争上作表率。《条例》在工作纪律中增加对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急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中不可避免要面临各种矛盾纠纷、遇到各种困难障碍,但不要逃避、不要躲闪。只要是在政策制度范围之内,只要是不违反工作原则,就要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不怕得罪人、不当老好人,敢于坚持原则、动真碰硬,推动各项政策和工作落到实处。要时刻保持政治坚定与政治清醒,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斗争,坚决反对和抵制蛊惑人心的言论,做到弃恶扬善、明辨是非,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错误言行,时时处处展现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要在厚植为民情怀上做表率。要树牢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要加强走访帮扶,主动深入群众、企业、项目一线,坚持现场解决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坚决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坚持“行”中显效度,在树廉洁形象、遵守纪之风上“下实功”
要守好小事小节。以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案件为例,许多违法违纪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思都是从思想上的小毛小病、经济上的小偷小摸、生活上的小贪小占开始的,都是从一个土特产、一张购物卡、一桌饭菜、一条香烟开始的。生活小事不能等闲视之,更不可麻木不仁。要从戒第一次贪念、拒第一次诱惑、抵第一次腐蚀做起,坚决不破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
要注意谨言慎行。俗话讲,“祸从口出,事由心生”。如果平时学习《条例》不够、约束修为不够,就会造成法纪意识不强,说话“嘴不把门”,行事“随心所欲”,就会在言语上失范,行为上失体。作为党员干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一言一行代表的是党的形象。说话做事要三思而后语、三思而后行,冷静思考自己的言行是否符合《条例》的要求,是否符合党员干部的身份,是否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等纪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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