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明确整改时间和整改责任人,强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期
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
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落实安全防控措施并安排专
人盯守。要加大对高危行业企业和已责令关闭、停产企业的
巡查检查力度,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
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严
防节日期间违法违规生产酿成事故。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经营
的企业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严格执行企业负责人带班作业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
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发生。
四、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准备,提高事故防范应对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各成员单
位,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 24 小
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凡没有严格执行
相关制度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处理。从 10 月 1 日起至 10
月 8 日,每日 17 时前向市安委办报告当日安全生产情况,
有事故报情况,无事故报平安。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重点行业
(领域)、重要设施、重点单位和部门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
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确保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
备、物资等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
制,加强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和人流车流监测预
警,通过互联网、广播电视和短信、微信微博、电子显示屏
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气象、交通、旅游等信息,督促、指导
公众和企业做好安全防范与应对工作。中秋、国庆长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