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根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县实现“实现赶超倍增、挺进全
省十强”目标贡献 XX 力量。
(二)基本要求
1.细化各方责任。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署,全镇
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主要负
责人要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专委会及镇直(办)各单
位认真落实“三管三必须”责任,镇应急管理口牵头负责危险
化学品、工贸、纺织、消防、烟花爆竹等。镇自然资源口牵
头负责矿山生态修复等。镇住建口牵头负责督促指导房屋和
集镇市政工程建设、燃气、自建房等领域安全整治工作。镇
交通口牵头负责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和公路工程建设等,以
及所管辖水域水上工程建设等。镇发改口履行属地监管职责,
督促电力等能源行业加强安全监管,负责做好商务领域。镇
市监口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镇农业农村口牵头负责渔业
船舶、农业机械等。镇文旅口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安全。镇教
体口负责校园安全。各村(居)、其他负有安全监管和行业
管理职责的有关业务口、镇直(办)各单位分别抓好所辖区
域和分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2.强化风险防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始终坚持“两个至上”,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通过制度化源头预防、常态化风险排
查、专业化安全防控、信息化监测预警、系统化专项整治、
精准化监管执法等措施,坚持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
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