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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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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校毕
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生态,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
夯实基础人才保障,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
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1937 号)
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实施大学生购房补贴。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
副高职称人员(高级技师)和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全日制本科或取得技师证书的毕业生,5 年内(从缴
社保之日起算)购买商品住房,按购房款的 20%15%5%
3%一次性分别给予最 25 万元、20 万元、15 万元、3
财政局、市建设局)
二、实施大学生租房补贴。对新引进的高校毕业生,与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且真实租房的按照
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给予最长为 3 年的租房补贴。
具体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
12000 9600 6000
大专院校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在玉就业创业的,租房补贴标准
市委
社保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
三、加强人才社区建设。3 年内配置“拎包入住”式人
才公寓累计 2.5 万平方米,其中安排不少于三分之一的面
宿
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人才办)
四、落实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及配偶无个
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在购买玉环市行政区域内的自住
普通商品住房时,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市住
环分中心)
五、实施“智汇玉环·才聚天下”四季巡回引才活动。
积极参加台州市“智汇台州·才聚天下”四季巡回引才活动。
对参加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举办的招聘活动的企业按照
外省内每次 1000 元、华东地区每次 2000 华东以外地
区每次最高 3500 元,给予企业招聘补贴对应邀来台参加
组织、人力社保部门举办的大型招聘活动的应届毕业生
照市省内 300 、华地区 500 、华
地区每次 1000 ,给予应聘补贴。结合引才活动,同步开
展玉环城市魅力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宣传玉环城市环境
市委
社保局、团市委、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委宣传部)
六、实施“玉燕归巢”行动计划完善“在外玉环籍大
学生信息库“在读硕博人才信息库”建立常态化反馈机制,
精准对接企业用工需求。大力推进亲情引才模式,开展玉环
籍学子寒暑假家乡行、预备班和毕业班学子亲情访问等活动。
(牵头部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妇联)
3
校毕业生到我市非公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国有非绝对控
1 上劳
3 给予
得硕士研究生历学位及以上毕业生,给予 600 /
月的补贴;对取得本科学历学位或取得技师证书的毕业生,
给予每人 450 /补贴;对大专业或取得高级工证
书的毕业生给予每人 350 /月的补贴。毕业 5 年以内的高
校毕业生到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 1
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劳动合同期限
内给予每年 1 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
(牵头部门:市人力社保局)
八、加强就业见习扶持。对应邀来玉参加见习活动的在
校大学生和带队教师,按照市外省 300 元、华东地区 500
元、华东以外地区 1000 元的标准给予交通补贴,每人每年
补贴一次。见习基地应按不低于当地最低月工资标准先行支
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由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
予补贴;被评为台州市级和省级以上就业见习示范基地的,
见习补贴分别再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110% 120%
参加见习活动的大学生被见习企业直接招用,且与企业签订
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3 月以上的,按每人 1000 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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