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区住建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情况汇报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湛江〔2019〕50号)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要求,我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拟定改革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改革开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9号)、《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2019〕50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坡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多次征求相关审批部门的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2019年9月4日印发《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坡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坡府〔2019〕109号),全面组织推进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区统一审批
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明确各审批阶段工作任务、牵头单位、具体措施及完成时限,压实工作责任,有效推进改革工作开展。
(二)牵头组织部署工作,明确改革工作任务。
1、我局多次牵头组织召开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会议,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政务服务数据局、区农业农村局等成员单位进行讨论研究,了解和收集各牵头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协商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确保各项改革工作按时推进。
同时协商各成员单位参照《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涉及本单位具体的审批事项清单进行一一认领,全面梳理出《坡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共47项,涉及我区8个审批部门。同时根据梳理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分类制定了对应的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市政线性类、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社会投资市政线性类、社会投资工业园带方案出让类等五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2、我局作为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牵头单位,按照湛江市相关部门制定的配套制度和管理部办法的文件精神,牵头制定施工许可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办事指南,根据实际情况,转发了《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试行)》、《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红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湛江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区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改革工作实施开展。
(三)设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
我局联合区行政服务中心,整合所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服务窗口,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组设置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施工许可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设立四个综合服务窗口,并根据我区实际,从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抽调4名业务人员集中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业务。同时设立市政公共服务综合窗口,目前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已入驻办事大厅;基本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
(四)规范系统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为规范我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线上审批,我局严格督促各相关审批部门,凡是涉及《坡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的47项审批事项必须通过湛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受理审批,至今共在工程审批管理系统上受理17个审批事项,其中我局受理8项(包括施工许可7项、工程招标备案1项)、区生态环境局受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9项。
(五)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确保改革工作有效推进。
1、我局积极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湛江市住建局举办的人
防工程监督管理培训班及广东省住建厅举办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业务培训班,积极对接人防、消防等新增业务事项,为有效承接改革工作中的新增业务工作以及日后组织实施工程项目联合验收做好基础铺垫。
2、我局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培训工作,分别于9月27日、11月29日邀请“数字广东”工程师在区政府211会议室和区行政服务中心会议室举办坡头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培训班,重点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操作步骤进行解读,培训会议上各审批部门和区工改综合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操作练习,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的熟练程度和审批工作效率。
二、改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局的编制少,业务人员配备不足,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与市级部门仍有较大差距。
2、湛江
坡头区住建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