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列为市内结对帮扶事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
金融机构、学校、医疗及养老服务机构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采购贫困人口产品,优先聘用贫困人口为工勤人员;组织开展
“献爱心、促扶贫”消费扶贫公益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发购
买贫困人口产品。鼓励工会、群团组织到贫困人口特别是本
单位帮扶的贫困人口较集中的乡村开展活动,在同等条件下
优先采购贫困人口产品。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农产品定向直供
直销活动,搭建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医院与贫困人口农
产品供需对接平台,鼓励引导单位食堂、餐厅选用贫困人口
农畜产品,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负责单位:市扶
贫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发展改革局、市
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总工
会、市妇联、团市委、各银行金融机构等,各乡镇、园区)
2.动员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购买。发挥市内各行
业协会、商会、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组织动员爱心企
业、爱心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鼓励民营企业发挥
自身优势,采取“以购代捐”“以买代帮”和就业安置、项目开
发、客源输送、定点采购等多种方式,采购或推销贫困人口
产品和服务,帮助贫困人口增加收入。依托河北精准扶贫网
等平台,推动各类消费主体需求与市域贫困人口农产品供给
信息精准对接,扩大乡村特色美食、美景和优秀传统文化产
品销售。(负责单位:市工商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
农业农村局、团市委等,各乡镇、园区)
3.组织贫困人口积极与京津两市及省、市内超市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