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程等事项,并报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审定。(办公室
负责)
2.深入开展会前学习研讨。(2023 年 1 月 14 日前)
按照会前深入学习领会党的 XX 大精神的有关要求,坚
持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相结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 XX
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
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全年党工
委中心组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重点在民主生活会会前
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研讨党的 XX 大精神,为开好民
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党工委领导班子按要求学习,办
公室负责组织安排)
3.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3 年 1
月 9 日)
紧扣民主生活会主题,采取召开座谈会、发函征求意见、
意见箱、个别访谈等方式,广泛听取市直部门、园区、党员
干部、企业代表,“一代表两委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汇
总整理后反馈给党工委领导班子。(办公室负责)
4.深入开展谈心谈话。(2023 年 1 月 3 日-9 日)
紧紧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开展谈心谈话,交流思想、
探讨意见。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
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
代表要谈心谈话,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把问题谈透、把思
想谈通、把改进方向谈明白。(党工委领导班子按要求开展
谈心谈话,办公室负责做好谈心谈话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