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石泰峰
(
2018
年
1
月
21
日)
各位委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主要是为即将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作准备
。会议听取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大会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选举办法草案等有关文件,审议并通过了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了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决定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列席人员,通过了有关决定草案和人事任免议案,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
各位委员、同志们,过去的五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是我区各项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的五年,也是全区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发展进步的五年。五年来,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
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认真做好代表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推进全区民主法治建设,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
作出
了积极贡献。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五年的工作,自治区党委是充分肯定的。我代表自治区党委和人大常委会,向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和全体人大代表,向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社会各界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借此机会,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抓牢抓实抓深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要在前一阶段学习贯彻的基础上,结合即将开展的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主题教育和推动
“
两学一做
”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扬
“
学到底、悟到位
”
的精神,
一
以贯之地学,融会贯通地学,立志用一辈子学,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真正学出坚定信念、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中深深扎根、在行动中自觉贯彻。要通过持续深入学习,进一步树牢
“
四个意识
”
、坚定
“
四个自信
”
、做到
“
四个服从
”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
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来执行,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坚定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必须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即将召开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会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选举产生新一届自治区国家机关领导成员,政治性非常强。我们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坚决贯彻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换届选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有关人事安排意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
“
九个严禁、九个一律
”
等纪律规定,旗帜鲜明提要求,深入细致做工作,坚决杜绝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二、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确保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将满,本次换届后,部分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将继续留任,部分同志因为年龄等原因将离开人大工作岗位,这是党和人民事业接续奋斗、永葆生机的必然规律。同志们要正确认识事业发展的规律,正确看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心情愉悦地接受组织安排,并做到善始善终,站好最后一班岗,确保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希望大家退职不褪色、退岗不退责,继续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威望优势,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关心和支持民主法治建设,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持续发挥积极
作用、贡献更多智慧力量。继续留任的同志要把换届工作看成新起点,以更高标准和要求鞭策自己,加强对新任同志的
“
传帮带
”
,团结一心做好工作,不断开创我区人大事业发展新局面。
三、要坚持高度负责,认真筹备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
开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对于我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团结和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振奋精神、实干兴宁,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中央非常关心,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全区干部群众充满期待,社会各界十分关注。会议筹备工作启动以来,大家按照任务分工,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现在,会议召开进入
了倒
计时,大家要进入战斗状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良好的精神风貌、严谨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要继续做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
“
两院
”
工作报告等会议材料的修改完善,使报告提出的发展思路更加科学、目标任务更加明确、工作举措更加
石泰峰: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