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财力等的浪费。
农村劳动力权益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农民工就业主要以私营、民
营、个体工商户等中小微企业为主渠道,一些用工单位本着降低企业
用工成本的理念,常常忽略或故意不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和缴纳社
会保险,有的用工单位甚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恶意延长劳动时间、工
伤不合理赔偿、拖欠工资等侵害农民工权益的现象。此外,由于一些
企业生产受周期性或季节性的制约,招用工人波动较大,造成了农民
工就业不稳定。
原因分析
受教育程度和职业素质较低当前现代化的生产方式要求有一定文
化素质和劳动技能的劳动者与之相配。因此加强农民劳动力职业培训
力度和学校教育十分必要,使农村劳动力历练成掌握现代化生产技术
能工巧匠,让农村劳动力在现代化农业工业的舞台上大显身手。
获取信息渠道不畅虽然人社部门近年来千方百计推出许多促进农民工
就业的措施,开展了诸如“春暖农民工”“服务农民工大篷车”等系列活
动,为进城务工的农民打开了免费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
职业培训等一条龙服务的绿色通道,但由于基层政府的信息服务体系
建设滞后,管理粗放,导致城乡就业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等环节上存
在不足,致使对农民工服务的延伸、拓展、跟踪等不到位。
用工形式不规范、维权措施不完善由于农村劳动力主要从事建筑
业、服务业,大部分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加之农民工维权意识
淡泊,大多信任与用工单位达成的口头协议,并且一些建筑企业往往
是一个工程结束才去结算或部分结算工资,因此在日常很难证明自己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一旦出现劳资纠纷,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
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明。
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当前农村劳动力受户籍制约,医疗和子女
教育等方面还没能获得均等对待,拖欠工资问题依然时有发生,社会
保障等方面制度尚不够健全,参加劳动保险的农村劳动力比例较小,
一些惠农政策存在落实难、执行难的情况,使农村劳动力仍处于“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