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来访 180 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 350 余人次,发挥“矛盾
纠纷屏障”作用,真正实现了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解难,降低
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保证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提前实
现。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强化为经济建设发
展保障和服务的能力,加强与全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各
类功能区的联系,审理好涉及黄陵县建设、投资发展环境的
案件,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发挥积极的职能
作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设立律师调解工
作室,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适当的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参
与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为全县开展违建别墅清理提
供法律支持。与各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薪”行动,保障农
民工及时拿到拖欠工资。克服办案任务重等困难,集中 1 个
月审结黄陵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张某某、姜某某等人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三百余件案件,为金融部门催收贷款提供法律
支撑,维护县域金融秩序稳定发展。在审理县房管局诉 16
户老干部房改案件中,针对老干部这一特殊群体,我院认真
分析案情,精心研究安排解决方案,通过多次耐心细致对老
干部进行法律、政策方面释明疏导,解开了老干部的心结,
使案件得到圆满妥善化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
果。
(三)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成果。执行案件立案
580 件(包含旧存 12 件),申请标的 13593.86 万元,结案 545
件,执结率 93.97%,执行到位标的 4202.66 万元,标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