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重申坚持社
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八届
三中全会提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
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
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
的保护,清理有违公平的法律法规条款。”党的十八届五中
全会强调:“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引入非国有
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更好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
力。”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
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
针进一步确定下来。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和完善社会主
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
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促进民营
经济发展壮大”。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写入了宪法、
党章,“两个毫不动摇”写入了党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是党中央的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
明确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2018 年,习近平
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
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2020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
工作的意见》提出:“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
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
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