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既是加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精准监督“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是国有企业纪检部门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切入点。
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实施全过程监督,可以通过以下几个关键步骤来实现:
通过集体学习、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等形式,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让决策集体充分认识到决策失误的危害,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民主决策意识。
通过参加董事会、办公会等决策会议,对参会人数、主要负责人发表意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以及对暂缓决议事项程序等环节进行“贴身”监督,现场指正存在的问题;会后抓好决策执行的全程跟踪,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督办反馈等方式,推进决策事项落地见效。
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列入巡视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围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否健全、事前酝酿是否充分、决策方式是否明确、权限是否清楚、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监管是否有力、违规是否纠正等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建立“权力清单、负面清单”等制度,确保“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范畴清晰、内容具体。建立“正职统筹、副职分管”制度,通过制度合理分权,改变权力过度集中的状况。
建立预告会商机制,在召开决策会议前至少提前1天将相关议题材料预告并送达参会人员审阅。完善逐位表态、“一把手”末位表态和逐项表决制度,确保决策过程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
建立提醒纠正制度和报告登记制度,促进领导班子成员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建立督查报告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跟踪督查。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实现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全过程监督,从而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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