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严禁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
11. 严禁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大政方针
16. 严禁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擅作主张
17. 严禁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18. 严禁干扰巡视巡察工作、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
41.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48. 严禁对依法行使控告、检举等权利的行为进行打击报复
56. 严禁以权为他人谋利、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
58. 严禁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谋取私利
65. 严禁违规接受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69. 严禁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等方面谋利
70. 严禁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在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方面谋利
99. 严禁在解决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时庸懒无为、效率低下
111. 严禁不按照规定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教育、管理、监督
114. 严禁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
121. 严禁擅自延长出国(境)期限、变更出国(境)路线
129. 严禁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
138. 严禁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
145. 严禁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
182. 严禁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