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量化评分,每季度对村干部日常工作情况开展考核,分
值占积分制考核年度总分的 20%;每半年对村干部小微权力
清单执行情况开展考核,占年度总分的 80%;实行执纪问责
扣分制,最终所得积分与绩效、奖金挂钩,年终兑现奖惩。
二、注重“惩处+警示”,让“小微权力”运行不任性
开展专项行动,主动查找发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
行为,严惩违纪违规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做到以查促改、
以惩示警,警醒广大村组干部主动规范行使权力。
(一)切实发挥纪委专责监督作用。连续两年开展“利剑
护民”专项行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
问题。同时,开展镇街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三化”
建设,抓好镇街谈话室建设,统一建设标准、统一制度保障、
统一规范管理。开展交叉协作执纪审查,整合基层执纪力量,
对基层反映问题多、情况复杂的线索,由市纪委“下查一级”。
“村级白条”专项整治中发现,村级“白条”入账 9436 笔,共计
1452.47 万元,现已全部整改为正式发票。
(二)注重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将近年来查处的 12
名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例编印成册,召开全市农村基层干部
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组织基层党员干部现
场接受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1.8 万余人次,观看警示教育片 4.6
万余人次,开展重温入党誓词 3.4 万余人次,强化不想腐的
自觉意识。
三、坚持“责任+督查”,让“小微权力”运行受监督
小微权力能否做到规范运行,强化监督制约是关键。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