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能力,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前全
市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达 3109 个,2018 年以来,政府购
买社会组织服务和专业社会工作经费累计达 1018.94 万元。
群众层面。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明确村(社
区)36 项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 40 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开
展清牌子、减评比、去台账等基层组织“去机关化”行动,推
动自治职能归位。发挥村干部、党员、三小组长(党小组、
村民小组、农村妇女小组)等的“微治理”作用,引导基层群
众有序参与基层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创新“乌镇管家”等
群防群治品牌,让群众做好大管家、当家人,实现了社会信
息无盲区、网格监督全覆盖。
二、发挥三种方式的协同作用
自治、法治、德治单独运用往往难以达到最理想的治理
效果,只有综合运用、协同发力,才能释放出乘数效应。桐
乡将经过实践验证、行之有效的三治载体加以整合,形成了
以“一约两会三团”为重点的三治融合创新载体,协同推动基
层社会治理转型。目前,“一约两会三团”已覆盖全市所有村。
“一约”即村规民约。让村民参与制定和监督,以“村言村
语”约定行为规范、传播文明新风,综合运用物质奖惩、道德
约束等手段保障落实,使村规民约发挥更好的治理效果。崇
福镇党委推动各村将文明餐桌写入村规民约,由党员干部带
头签订文明餐桌承诺书,在潜移默化中引导农村群众厉行节
约,革除陋习。
“两会”指百姓议事会和参事会。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