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为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信息、通信、预案、咨
询等,保证工作正常运转;
(4)负责组织收集有关资料,向上级领导汇报事件情况,提出接访工作建
议;
(5)处理应对突发事件的协调联络工作;
(6)负责通知信访工作责任人,并督促责任人草拟信访情况报告。
四、预防预警机制
(一)预警信息收集上报
各税务所、分局、各股室(含稽查局)要制定针对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有效预
防、预警和处置措施,对可能发生的较大规模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
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结合思想政治工作月报报制度及实施方案,做到
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的信息应及时上
报,最迟不得超过 1 小时。
(二)预警信息
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
2.聚集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堵截车辆、围攻殴打工作人员,或严重影
响交通、治安秩序或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3.发生在单位内部的表达共同意愿的聚集事件,尚未发生行凶伤人、扣押有
关人员或打、砸、抢、烧等违法行为的;
4.其他由单位内部矛盾引起、尚未出现过激行为、可以由县局现场开展工作,
化解矛盾的群体性上访行为。
(三)预警行动
领导组办公室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迅速核实情况。
1.情况属实的:领导组办公室要指令事发地单位启动各自的应急预案,开展
先期处置工作,争取将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或防止事态扩大。
2.情况不能迅速核实的:领导组办公室要指令事发地单位通过各种渠道进行
核查,并及时反馈。
五、应急措施
普通信访事项由各责任人对应领导小组成员按信访程序接待处理,发现重大
信访苗头或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后,启动本预案,并开展以下工作:
(一)做好接访工作,及时掌握各方面信息,可视情况召开领导小组会议,
及时了解上访的原因和上访群众的要求,提出处理意见。
(二)对群体性上访立即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局报告,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帮
助和支持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三)县局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并从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同时向领导小组
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
作。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主要领导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身处
困境,失去生活信心,有轻生或危害社会倾向的特殊人员要耐心开导,稳定情绪,
积极联系有关方面解决,必要时,报请有关机关采取应急措施;对多年上访的老
户,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在摸清主要问题的前提下,与当地有关方面研究解决,
想方设法把他们稳定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