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烛微光亦有情
——记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刘俊杰
工作勤奋务实敬业
1996 年,进入秦安县检察院不足两年的刘俊杰,以高分
一次性通过了全国初任检察官资格考试并取得任职资格。虽
然不是法律科班出身,进入检察院工作也是“半路出家”,
但他还是通过努力学习,迅速掌握了检察工作的有关法律知
识和各项工作流程。他主持编写《秦安县检察院志》,其中
足足有 12 万字均由他亲自执笔完成。在工作之余,他撰写
调研文章 20 多篇,新闻稿件 200 多篇,并先后发表于报刊
杂志。此外,他多年来累计记读书笔记 17 册 60 多万字,记
工作笔记 26 本 30 多万字。
无论在哪个工作岗位上,刘俊杰都干一行爱一行。只要
是分配给他的工作任务,他都亲力亲为,一丝不苟地圆满完
成。
2008 年,从秦安县综合执法局回到县检察院的刘俊杰被
任命为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担任副检察长以来,他先后分管
过侦监、监所检察、精神文明建设、档案管理、办公室、党
支部等部门的工作。在分管每一项工作时,他都严谨细致、
尽职尽责地做好分管工作。
在 2010 年创建省一级规范化档案室过程中,分管此项
工作的刘俊杰与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起,用整整一个月整理了
自 1951 年建院以来的 7000 多册档案资料,使档案工作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