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以民为本,有序落实村民自治
吸引群众参与是自治落地的关键所在。理事会和“两长八
员”代表了村落群众的普遍利益,能把缺乏合力的农民凝聚起
来,将村落群众扭成利益共同体。他们以义务为主、适当补
贴方式开展工作,以村落群众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突
破口,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功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农村发
展、提高村民幸福指数为落脚点,发挥了党员和农村能人带
动作用,吸引群众有序参与,带领群众开展“幸福村落”建设。
以前,水田坝乡王家桥村花 3 年时间只能修条 1.7 公里的断
头路,开展“幸福村落”建设后,村民自筹资金、自发协调,
同样的 3 年,修了 7 条共 12 公里的果园路。
五、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幸福村落建设
完善制度保障是自治发展的长远之策。为加强“幸福村落”
建设的保障,使各村落理事会办事有章可循,秭归县制定出
台了村落公益事业议决建管办法、“幸福村落”建设考核标准、
村落矛盾纠纷调处办法等 10 个工作规范,指导“幸福村落”
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县财政每年为每个村安排 2 万元专项建
设资金。组织开展村民项目实施程序优化试点工作,简化立
项、审批、监管程序,20 万元以下的直接由村落组织实施,
6 年来累计安排“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近亿元,争取各类
项目资金 10 多亿元,极大地调动了基层开展村落自治和干
事创业的积极性。
“幸福村落”建设是让村民自治落地生根的有效举措。在
探索以“两长八员”激活村民自治的过程中,通过坚持党的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