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会议,就议题进行商议,并征求村民意见,再次召开“两
委”会确定正式议题。二是由村民代表会议履行决策表决权。
各村结合“两委”换届选举,在村民自愿推荐前提下,按照
每 5~15 户推选一名村民代表的原则,把综合素质能力较强、
办事公道正派、在群众中威望高的人推选为村民代表,村委
会根据党支部确定的正式议题,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
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并形成决议。三是由村委会履行决策
实施权。村委会严格按照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会议事项,
组织实施。四是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决策监督权。在重大
事项决策实施完成后,及时向村民公布实施结果,由村务监
督委员会审核实施结果,并接受村民监督。
二、充分落实“四制”,让村级事务规范透明
“四制”即保障基层民主管理,所有村级自治方面的重
大事项都按照决策启动、民主表决、组织实施、监督评议的
运行机制进行民主管理,切实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一是决
策启动机制。村级所有重大事项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
定,村民代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 1/5 以上村
民代表提议,随时召开。二是民主表决机制。涉及集体产权
制度改革等村级重大事项,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代
表选举产生的执行主席主持,通过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
进行表决,一般 2/3 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或通过表决后方可形
成决议。三是组织实施机制。村民代表会议上决定的事项,
由村民代表向所代表的村民讲清说明。村委会按照村民代表
会议表决的事项严格执行,并随时公开实施进度和实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