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四境”让党纪学习教育渐入佳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
2024
年
4
月至
7
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此为契机,自觉把“我”摆进去,以“有我”之姿答好党纪学习教育思想题、担当题、民生题、廉政题,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表率。
感悟“书山有路勤为径”的“深学”之境,于“铸魂补钙”中拧紧“思想开关”。
“信念不牢,地动山摇。”理想信念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是一朝形成永不褪色,关键在于不断地学习和实践,
常补精神
之“钙”。广大党员干部作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者,必须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补钙”,学深悟透党章、各类党纪条例、行为准则,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意识的过程。要坚持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把政治原则体现到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到所思所想、一言一行上,确保旗帜不改、方向不变、道路不偏。
感悟“士不可以
不
弘毅”的“担当”之境,于“知责尽责”中锤炼“抗压铁肩”。
“为官避事平生耻,重任千钧
惟
担当。”《条例》增加了
对不敢
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行为的处分规定,就是鲜明实干导向,引导党员干部担当担责、知重负重、攻坚克难。当前,我们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阔步前行,必须
一
以贯之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以严明的纪律压实各方责任,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形成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合力。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
做到知责尽责
,把干事创业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
践行
新发展理念,乐于接“烫手山芋”、敢于“硬骨头”,不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的成效。
感悟“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之境,于“不忘初心”中永葆“公仆本色”。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条例》紧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将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经验做法固定下来、维护群众利益的要求确定下来,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初心使命和性质宗旨。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从群众立场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积极回应民生“热点”、打通民生“堵点”、解决民生“痛点”,切实用干部的“辛勤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要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套取骗取、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惠农补贴等行为,推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等各项惠民
政策快享直达
,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看病钱、救命钱。要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访民情、
听民意、问民生,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强力推进根治欠薪等涉及民生重点问题解决,以实际行动转变作风、改善民生。
感悟“要留清白在人间”的“坚守”之境,于“思害破贼”中筑牢“廉洁防线”。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条例》在廉洁纪律部分对内容、对象、执纪上进行明确,体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鲜明导向,彰显了我们党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从内心深处
遏贪止腐
。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党纪刻印在心,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让严于律己、严负其责的思想和行动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切实筑牢拒腐防变底线。要自觉对照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
勤掸“思想尘”
、多思“贪欲害”、
常破“心中贼”
,把好“八小时以外”的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始终公私分明、
秉
公用权、清正廉洁,在自我革命“大熔炉”中百炼成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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