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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课团课讲稿:国防教育之国防政策和国防体制

DOCX   7页   下载0   2024-05-07   浏览72   收藏0   点赞0   评分-   免费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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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课团课讲稿:国防教育之国防政策和
国防体制
我国国防政
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战略抉择,
定了中国始终不渝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
——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是新时代
中国国防的根本目标。慑止和抵抗侵略,保卫国家政治安全
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反对和遏制“台独打击“藏独”“东
突”等分裂势力,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
——坚持永不称霸、永不扩张、永不谋求势力范围,这
是新时代中国国防的鲜明特征。中华民族历来爱好和平。
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
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主张通过平等对话
和谈判协商解决国际争端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恃强凌
弱,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
——贯彻落实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这是新时代中国国
防的战略指导。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防御、自卫、后
发制人原则,实行积极防御,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强调战略上防御与战役战斗上进攻相统一。
——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这是新时代中国国防的
发展路径。深入贯彻 A 强军思想,深入贯彻 A 军事战略思想,
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聚焦能打
仗、打胜仗,推动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军事智能化
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
——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新时代中国国防的
世界意义。中国人民的梦想与世界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
国军队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秉持正确
义利观,积极参与全球安全治理体系改革深化双边和多边
安全合作,促进不同安全机制间协调包容、互补合作,营造
平等互信、公平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
我国国防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
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
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国防方面的职权。中华人民共
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战争与和
平的问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并行使
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
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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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课团课讲稿:国防教育之国防政策和国防体制 我国国防政策 中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战略抉择,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为贵”的中华文化传统,决定了中国始终不渝奉行防御性国防政策。 ——坚决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这是新时代中国国防的根本目标。 慑止和抵抗侵略,保卫国家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和社会稳定,反对和遏制“台独”,打击“藏独”“东突”等分裂势力,保卫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 ——坚持永不称霸、永不扩张、永不谋求势力范围,这是新时代中国国防的鲜明特征。 中华民族历来爱好和平。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发展同各国的友好合作,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主张通过平等对话和谈判协商解决国际争端,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恃强凌弱,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 ——贯彻落实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这是新时代中国国防的战略指导。 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防御、自卫、后发制人原则,实行积极防御,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强调遏制战争与打赢战争相统一,强调战略上防御与战役战斗上进攻相统一。 ——坚持走中国特色强军之路,这是新时代中国国防的 发展路径。 深入贯彻 A 强军思想,深入贯彻 A 军事战略思想,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聚焦能打仗、打胜仗,推动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加快军事智能化发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 ——服务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新时代中国国防的世界意义。 中国人民的梦想与世界人民的梦想息息相通。中国军队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秉持正确义利观,积极参与全球安全治理体系改革,深化双边和多边安全合作,促进不同安全机制间协调包容、互补合作,营造平等互信、公平正义、共建共享的安全格局。 我国国防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包括国防事务中的领导地位和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宪法和国防法还分别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国防方面的职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决定战争与和平的问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职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并行使宪法规定的国防方面的其他 职权。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原则,军委机关 15 个职能部门,作为军委集中领导的参谋机关、执行机关、服务机关。军种包括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联勤保障部队、战略支援部队,战区包括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 5 个战区 , 构建起“中央军委-军种-部队”的领导管理体系和“中央军委-战区-部队”的作战指挥体系。 我国国防法规体系 国防法规是一个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在国防建设领域中的法律体现,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用于调整国防体制、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科技建设、战争动员体制、国防生产、全民防御和国防教育等方面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防法规是我国法律体系和法治建设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门类,其主要任务是调整和规范国家在国防领域中的各种关系,把国防建设纳入到法律化轨道。健全的国防法规是建设现代化国防的重要保证,是依法治军、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强大法制武器,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国防建设的是否制度化的重要标志。 我国的国防性法规体系主要由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中的国防法律条款和基本国防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兵役法》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国防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 ——中央军委制定的军事法规、国务院单独或与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国防行政法规,如《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 ——军委各部门,各军兵种,各战区制定的军事规章,国务院有关部委单独或以军委各部门联合制定的国防行政规章; ——地方各级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地方性国防法规和规章,如《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我国武装力量的构成中国人民解放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主体,由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组成,包括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联勤保障部队等军兵种部队。现役部队是国家的常备军,进入新时代,中国军队依据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要求,坚决履行党和
学校党课团课讲稿:国防教育之国防政策和国防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