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生态文明建设交流材料
近年来,县深入
践行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X
。继成功创建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之后,
2024
年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全面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区谱写了新篇。
坚持高位谋划,精心推动落实。县始终按照“保护好生态就是对中华民族生存和发展的最大贡献”的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安排,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压实政治责任、督促工作落实,制定《县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文件,为加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明方向、划重点、定目标。县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量化工作任务,全县上下合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共识不断得到深化,形成了县委重视、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献策、部门协作、乡镇落实、公众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有效保障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工作的扎实、持续、深入、稳步推进。
坚持规划先行,优化总体布局。根据自治区主体功能区
划,制定了《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
2020
—
2025
年)》、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生态规划,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引导人口分布、经济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空间均衡发展。编制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确定县域的环境管控单元
11
个。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各部门、各责任主体的保护职责。优化城乡与产业发展布局,引导生产生活空间适度开发,切实加强各类自然资产保护。严格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建立规划环评与
项目环
评联动机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理制度,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严格落实“
1
+
N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执行环境“一票否决”制,“两高”项目保持零审批、零引进,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定,构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
坚持知行合一,厚植生态文化。紧密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培育和
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宣传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村居、进寺庙、进家庭、进企业、进军营“七进”工作,大力宣传
X
自然美好风光和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开展宣传宣讲活动
153
场次、发放各类宣传品
1.5
万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
8.7
万余人次,并利用电视、“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相关信息。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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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污水处理
厂设立
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接待中小学生参观
4000
余人次。全面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以
村庄清洁行动为引领,深入开展“五清一改”工作和垃圾分类、“光盘”行动等,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培育和激发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建设美丽
X
、创造美好生活的主体意识。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健康生活进家庭等志愿服务
1500
余次,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推动养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不断焕发共创生态文明示范城市的正能量。
坚持治保齐抓,全面提质增效。坚持保护与治理并重,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力度,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深化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加大城市道路保洁力度,从严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75
家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设施,
4
家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巩固提升县域空气质量。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县乡村设立河湖长
104
名,常态
化开展
河湖“清四乱”、“非法采砂”、河湖水域及岸线垃圾清理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监测以及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着
力排查清
理违法
违规入河排污口。建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达
2500
吨,配套污水管网
17.4
公里,县城污水集中处理比例达到
100
%。加强对灌区、基本农田、主要农产品产地等区域的土壤污染监测和修复;全县建成了
3
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实现乡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9
个,实施农村户
厕
改造
10339
个,人畜分离
4620
户,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88
%,农村无害
化卫生
厕所普及率达到
84
%。
近年来,
X
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良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
100
%、优良率
100
%;主要河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保持
100
%;土壤环境质量良好,美丽
X
加快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惠民双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结合
x
生态文明示范区、高原生态文化旅游中心建设目标要求,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完成退耕还林工程
3.43
万亩,
完成退牧还草
24
万亩,人工植树造林
2954
亩,管护公益林面积
384.544
万亩,完成生态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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