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届三中全会感悟:坚持问题导向
全面深化改革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7
月
15
日至
18
日在京召开,大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这是全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世界观察中国、读懂中国的重要窗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的,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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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正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强化问题导向,聚焦瓶颈制约,全面深化改革,全力破解一批“老大难”问题,让创造活力竞相迸发、比较优势深度转化、改革红利充分释放,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开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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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新局面。
从当前最迫切的领域改起,着力优化发展环境。纵观制约发展的各种障碍,恋权不放、审批过多仍然是问题的焦点、风暴的中心。我们将拿出“壮士断腕”的决心、“猛药祛病”的勇气,大刀阔斧地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打造公平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特别是要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积极推动流程再造,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推行容缺预审,落实好“马上就办”,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坚持放管并重,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把管理的重心从前置审批转移到过程服务、后端服务中,把
应该管的事情监管到位,把该服务的对象服务到位。积极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路径和办法,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从农村最关键的问题改起,着力发展集体经济。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也是决定农村发展的关键所在。我们将把深化农村集体土地改革作为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着力点,在符合规划与用途管制前提下,抓紧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探索针对不同集体土地的可开发用途,走“出让土地、建房收租、以地生财”的发展模式。积极引导青口、尚干、上街、荆溪、甘蔗等城中村、镇中村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有形土地市场交易,增加农村集体经济收入。充分利用“三旧”改造优惠政策,大力推进集体厂房改造,支持建设市场、商铺、写字楼等物业。
从群众最期盼的地方改起,着力优化公共服务。随着城乡一体化加快推进,广大群众对建立城乡统一、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制呼声更为强烈。我们将顺应群众期盼,以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取向,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城乡居民在制度上的公平和公共资源上的共享。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并轨运行,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对缴费额度、报销比例、药品报销目录等方面进行调整,统一标准,统一待遇,统一管理。探索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低保制度,
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当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差水平,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差距,逐步实行城乡一体的低保标准。构建城乡统一的新型住房保障体系,开展城镇住房与农村宅基地指标置换试点,逐步将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向农村延伸,确保城镇、农村住房保障资源随城镇、农村人口自由流动而灵活调配,进一步实现城乡居民住房保障全覆盖。从影响最突出的环节改起,着力强化征地拆。当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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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兄弟县市一样,也面临着征地拆迁瓶颈制约,需要用改革的办法,从利益导向、工作机制等方面破解。我们将与时俱进,在不折不扣地落实省里制定征地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对按时完成交地任务的被征地群众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加大力度推进上街、荆溪、甘蔗、祥谦等乡镇街道被征地村生产生活留用地开发,通过经营获得收益,让被征地农民共享发展成果。对于用留用地指标置换成经营性不动产,只能用于出租,不得变现。同时全面开展“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专项整治,确保新“两违”零增长、老“两违”负增长,真正达到拆除违建促进拆迁的目的,为项目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十届三中全会感悟:坚持问题导向 全面深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