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组”改为“小组”,并将 设置标准从三至五人调整为
五至十人。四大党章首次将“支 部”确定为党的基本组织,
随后的五大党章将其单独列为一 章,这在党的基层组织建
设中具有奠基性作用。五大党章还 明确列举了支部的六项
基本任务,这是对基层党组织职责的 最初表述。六大党章
实际确立了以区域和生产单位两种方式 设置党的基层组织
的原则,这些规定一直延续到抗日战争胜 利。1945 年通过
的七大党章是我们党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 党章,在组织
设置上明确划分了支部、总支部和基层党委三 个层级,强
调“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支部”,并对党支部 的任务作出
四项规定,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 础。
1956 年党的八大通过的党章,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
党章。八大党章不仅第一次用“党的基层组织”取代了以往
使用的“党的基本组织”和“党的基础组织”两个概念,而
且进一步明确了党委、总支部和支部的设置标准,并首次对
不同类型基层党组织的职责定位作了细化区分,体现了我们
党对基层组织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但是由于历史局限,八
大所确立的正确路线并没有得到很好地遵循,党的九大、十
大修订的党章不仅明显背离八大党章的精神,而且对于基层
党组织的规定也相对简单。十一大党章虽然首次出现了 “党
的基层组织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提法,但是从整体来讲
仍然延续了过去的错误路线。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的政治、思想和组
织路线的拨乱反正。1982 年通过的十二大党章重新规定了基